汤阴县总工会推荐招聘信息(80名公益岗位)
发表时间:2021-03-26
作者:汤工惠
【字体大小:
大
中
小】

根据《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》《汤阴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》(汤人社〔2020〕34号)《汤阴县行政村(社区)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汤人社〔2020〕83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,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水平,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同时更好地为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,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,现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非全日制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公益性岗位人员。
具有汤阴县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:5.困难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、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; 7.失业的残疾人、城镇复员转业军人、县级以上劳动模范、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;8.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、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、志愿兵;
非全日制就业协理员80名
4.熟练运用word、Excel等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;5.年龄在45周岁以下(出生日期在1976年03月23日之后)。1.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各项就业创业政策,做好政策宣传、信息推广等工作;2.负责做好辖区内城镇新增就业调查、登记、统计等工作;3.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劳动力(含贫困劳动力)就业信息和培训需求调查、登记、统计、更新等工作;5.严格遵守信息安全保密有关规定,确保数据信息安全;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03月23日-2021年03月30日,工作日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(三)报名方式: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建档立卡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进行现场报名。(四)招聘方式:以上机测试加面试的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。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:1.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、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;3.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的;5.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,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再聘用、解除劳动合同的。1.就业协理员上岗后,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协理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,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,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,一般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2.就业协理员按照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,岗位待遇分为基本岗位补贴和绩效考核补贴两部分,基本岗位补贴900元/月,绩效考核补贴按照市局核实结果定期发放,按规定为就业协理员统一缴纳工伤保险。3.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