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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会基础知识应知应会(十三)

发表时间:2024-07-25 作者:王计亮 【字体大小:

1.如何深化维权服务,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?

2.各级工会委员会怎样产生?

3.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怎样产生?其基本任务是什么?

1.如何深化维权服务,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?

(1)坚持服务先行,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体系。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参与,探索面向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的关爱基金和意外伤害险等服务项目。规范和做好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相关工作,推动“司机之家”建设和“会、站、家”一体化建设,有效凝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。

(2)探索平台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,注重发挥产业、行业工会作用,引导平台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报酬、奖惩办法、工作时间、劳动定额等方面进行协商,为劳动者搭建理性有序表达合理利益诉求的渠道,保障劳动者对涉及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,加强对平台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督。

2.各级工会委员会怎样产生?

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。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,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。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,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,产生候选人名单,然后进行正式选举。任何组织和个人,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。

3.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怎样产生?其基本任务是什么?

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,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,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,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《工会法》规定,女职工人数较多的,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,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;女职工人数较少的,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。

基本任务:

(1)加强思想政治引领,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开展理想信念教育,承担团结引导女职工听党话、跟党走的政治责任。

(2)按照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要求,践行新发展理念,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。

(3)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同一切歧视、虐待、摧残、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。

(4)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,监督、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。

(5)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,围绕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邻里团结等内容,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、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。

(6)推动营造有利于女职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,发现、培养、宣传和推荐优秀女性人才,组织开展五一巾帼奖等评选表彰。

(7)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。

(8)与国际组织开展交流活动,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作出贡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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