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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阴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〔2024〕13号

发表时间:2024-07-29 作者:王计亮 【字体大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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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阴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

〔2024〕13号


全县各用人单位:


当前,我县正处于主汛期,为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相关事项予以提醒:

1.提高防范意识。各用人单位要增强防汛意识,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,以“迅”应“汛”,多措并举,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各项工作,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2.加强隐患排查。各用人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办公区域、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隐患立即整改,确保排水系统畅通,防止积水造成损失,全力抓好信息预警、隐患排查、物资储备、汛期检查、培训演练等工作。

3.加强宣传培训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,普及防汛、防雷击、防触电等安全知识及急救措施,增强广大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的应急防护意识和避险能力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开展自救互救。

4.制定应急预案。针对可能出现的汛情,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、有效地应对。

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安全的保障。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,有效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,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与责任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坚强安全保障。

汤阴县总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

2024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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